大齿公司液氨库及甲醇罐两处设施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8
浏览量:
49
招标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液氨库及甲醇罐两处设施安全评价
招标方式:二类公开招标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制造部(安全)
一、概述
1、根据2020年10月20日第二十二次党委会文件,本次招标(二类公开招标)项目为公司液氨库及甲醇罐两处设施安全评价项目。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前来应标。
2、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注册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经营。
3)开标现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具有有效的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二、安全评价设施
1、液氨库:15m3液氨罐两个,1m3缓冲罐1个,200m3消防水池1个以及其他防护设施。
2、3个甲醇罐,实际最大储存量7m3。
三、工期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2、发票挂账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必须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填写,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并有投标人签名。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投标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由投标人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要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盖章)。
4、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书内。
5、投标报价应包含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以人民币计价。
五、送标及评标时间:
时间:以招标单位发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中标三日后到制造部(安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逾期不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如有未明确之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制造部(安全)。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海涛0352-769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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